竖造权变法
凡是不利竖造建房的山向流年,只要在年底大寒中气五天后选择吉日动土「拆屋」开工,在下一年的到来「以立春日为界限」之前,择用吉日竣「完」工,这段时间由于流年太岁以及其他年月的主要神煞均进行交接班,“无心把理朝政之事”,故不忌开山立向与竖。在寒五天后至立春这些平安无事的“淡季”日子里,只要择用有利于宅主,或与主命天干禄马贵人或地支在三合六合之日便可吉。因在这没有吉凶之日里择吉便吉,即使不择吉也不致于“出事”。如果是交了立春后,新太岁交接班“上任”后,其年之善恶之神煞也“按部就班”了。就得按正常的择吉方法去选课竖造方保平安。
修造权变法
凡是不利于修造方而又不得不进行修造时,就要迁移居别处至不犯凶煞之方便可平安,例如庚辰年三月,由于年、月三煞在南方,如需修造丙午丁离卦山的房屋,即是修中宫之南方,可迁居至屋后即南方之南方,使原本的南方「所修之方」重新变为“北方”,这样可保平安。
双宫或多宫阳宅修造仅变法
双宫或多宫之宅,其本身已存在一个大“中宫”而各“宫”便有吉有凶,因此双宫或多宫修造则可以选择在吉方之宫起工修造,接着由吉宫再入不吉利「凶宫」,这样也可平安。如果修造的月日利而没有完工,那么略加“动作”动工来使用利月利日之课,由此接连不断动工续建,也没有什么害处,但*的工期必须选择在吉方完工,亦是权变法活用之吉法。
修造取土权变法
当修造阳宅时,要在修造的地方跟阳宅前后左右的地方挖泥取土时,取土方只要避开太岁、三煞、大、小月建以及官符所占之方即可。或是从吉方或宅主「修主」的禄马贵人方取土便可。当然在远处即是指肉眼看不见的地方取土,则不问土方道吉凶,可随意取土可矣。
安葬权变法
凡在大寒中气五天后至立春前之间进行安葬的,可选择日破土,再择日安葬,则可不忌开山立向年月日时克山家「运」诸凶煞,但是该法必须于立春前依时谢墓「拜祭」或者在第二年清明节前二天「寒食日」或前*「闲鸠」加土和谢墓「拜祭」吉。
凶葬权变法
人之初死死者本身已是一个特殊的“黑煞体”「俗称晦身」,是一个大凶煞,因此在三天之内,*迟在10天内趁机乘凶而速葬,即使是值年月等凶煞在位也不凶论,谓“黑吃黑”葬法。但还得注意要择吉日良辰破土,而且在当天安葬且要做成坟茔,不能加建坟手「坟框」,等待凶煞过后即到吉利的年月再择日加倍泥土,建好坟墓「包括坟手、坟框、拜台」和放水,再进行*次拜墓「谢墓」,但是在安葬时,在坟珠上再加盖一些青树梢或松枝,以“青气”格煞,更加*。
附葬权变法
附葬指在旧坟墓两帝再加葬,附葬也叫插葬或傍葬。凡附葬主要避上月开山立向凶煞;而附葬则由于旧坟内有“封闭式气场”,即已有中宫,则以修方「葬」论,不但避忌开山立向凶煞,还要以旧坟为中宫兼避所葬方道凶煞。例如,新葬壬山丙向兼子午分金坟墓,忌用寅午戌地支的年月日时和阴府丙辛二干等煞即可,但如果在原有壬山附葬则还要避忌大小月建、五黄、二黑等煞到坎卦方。此外,附葬在旧坟左右的方道之分。例如,若在壬山的左方「即昭穴」附葬,因新金在甲方属震卦,不但忌用寅午戌地支年月日时和丙辛二干阴府,又要忌用巳酉丑地支年月日时。因巳酉丑三煞在东方寅卯乙辰方,此外,还忌用大、小月建或五黄、二黑占方的年月。如果,若在壬山的右方「即穆穴」附葬,因新金在庚方属兑卦,不但忌用寅午戌地支年月日时和丙辛二干附府,还忌用亥卯未地支年月日时。因亥卯未三煞在申庚酉辛戌方,此外,还要忌用大、小月建、五黄、二黑占方的年月。
旧坟修造权变法
凡是在不吉利的年月对已葬的坟「旧」墓进行修造俗称修坟而进行加土,或是种树,或是砌祭台,或是破坏修整「补」,宜在清明节前二天「寒食」或清明节前*「闲鸠」作修造,不论山向年月日时之凶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