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宋王朝在我国历史上统一朝代中要算是*衰弱的,但它建立较彻底的中央集权政权,军、政、财等大权都集中于中央,路、府、州、军、监及县(监)都直属中央,地方长官也都由中央直接任命,并加以监视、控制。结束了唐末、五代藩镇分裂割据的局面,巩固了王朝的统一,也安定了社会,为宋代封建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。
唐末和五代蜀地没有受到战乱的严重侵扰,整个宋代,在蒙古军攻蜀以前,也一直是相对安定的局面。北宋太宗淳化四年至至道元年(公元993——995),王小波、李顺领导川西农民起义,在成都建立了“大蜀”政权,与官军及地方封建势力进行了三年的战争,给蜀中官僚、地主以沉重的打击,赵宋王朝统治集团也大为震恐,从而使他们在蜀一意收刮民财,夺占土地,垄断市场,横征暴敛,盘剥人民的罪恶行径不得不稍微变得缓和一些。加以蜀为赵宋王朝(特别是南宋时)的一大经济支柱,大量的财力物力要靠蜀地提供,因而蜀中官吏遂亦不能不在发展生产、繁荣经济方面下些工夫。所有这些,都大有利于古城成都的发展。
成都府路为宋代川陕四路中经济*发达,人口*集中的地区,就全国来说,也是当时物阜民丰、人文荟萃之地,是西南一大都会。就农业而言,宋代成都地区的耕地面积、灌溉面积为全川之冠。耕种技术,农作物的产量和品种之多,在全国也是居于前列的。在南宋时曾任宰辅的蒲江人高斯得说过,四川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,仅次于两浙地区(《宁国府劝农文》)。
南宋时四川每年负担川陕驻军军粮150万石,占全国年需军粮450万石的三分之一(见南宋李心传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),这些粮食主要是由成都地区提供的。在川陕四路中,成都平原是*的产粮区。据徐松《宋会要辑稿》所载北宋熙宁三年至九年(公元1070——1076)的统计:成都府路有水利田2883顷又87亩,为梓、夔、利三路所有水利田顷亩总和的1.5倍多(三路所有水利田总数为1787顷又73亩)。按《文献通考·田赋四》载元丰年间(公元1078——1085)毕仲衍《中书备对》所述全国四京一十八路的田亩数,成都路有田216,062顷又58亩,官田65顷又19亩;按拥有顷亩的多少排列,成都路在全国居第十位。而其对军粮的负担,则占全国军粮的三分之一。成都地区能胜此重负,主要是:
(1)、有都江堰水系的水利灌溉。北宋时,正式建立了都江堰的岁修制度,规定“岁暮水落,筑堤壅水上流;春正月,则役工浚治”。并规定了严格执行岁修制度的奖惩办法,令灌区各县都要切实记录岁修的情况,“凡堰之高下、阔狭、浅深,以至灌溉顷亩,伕役、工料及监临官吏,皆注于籍。岁终计效,赏如格”;如“检计修作不能如式以致决坏者,罚亦如之。”(《宋史》卷95《河渠志》)
(2)、土地利用率高。贾大泉《宋代四川经济述论》谓北宋元丰元年成都府路土地面积为54,818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为21,612,777亩(按:耕地面积当为21,612,758亩.贾书计数与《通考》小有出入),平均每平方公里有耕地394亩。而当时全国土地的利用情况是每平方公里内的平均耕地面积为184亩,两浙路为296亩,成都府路每平方公里内的耕地面积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数,比两浙路还多出98亩。信如《宋史·地理志》所言:“地狭而腴,民勤耕作,无寸土之旷,岁三四收。”因而对国内粮食供应能做出较大的贡献。
两宋时成都农业和手工业都在前代的基础上有很大的发展。商品的品种和数量大大增多,交换频繁。农村商品寻求市场,逐渐向城郊扩展。城市人口激增。于是确有像宋人杨侃所说汴京城里人的情况,对“甲第星罗,比屋鳞次,场无广巷,市不通骑”,深感不便,“于是有出居王畿,挂户县籍者”(见吕祖谦《宋文鉴》载杨侃《皇畿赋》)。
城里人生活不便,往城郊迁;乡下人拿着商品寻市场,向城市靠拢,成都“负郭而渐家者溢千数。”随着交易的发展,商业的繁荣,集市日益增多、扩大,集市发展为场镇,有的场镇经济实力超过了县。宋王象之《舆地纪胜》说怀安军(今成都市辖金堂县地)所辖二县九镇的情况是:“以县而言,金堂为大,以镇而言,古城为富。方谚谓‘军不如县,县不如镇。’”此即一例。
宋代成都的商品市场远较唐代扩大。许多原为定期的农村集市,发展成为规模不小的常设市场,草市俨然像州县正式开设的市。宋政府于是设置税务(场)征收商税,也就使之正规化了。据《宋会要辑稿》载,神宗熙宁十年(公元1077),成都府辖九县共设税务(场)十个,征收商税十七万一千余贯,较杭州所收商税额少二千贯,居全国第二位,约占当时全国商税总额八百零四万余贯的百分之二。说明宋代的成都与杭州同为国内经济*发达、市场*繁荣的地区。